【圆明网】广州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余萍因包里有几张法轮功资料,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区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班),非法关押在二大队。
一个多月过去了,家属没有收到洗脑班任何书面通知,联系不上这个二大队,也送不了衣服。目前,家属已经向广东省司法厅、白云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监察委、广东省监察厅、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投诉了洗脑班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州市洗脑班设立的法律依据。
余萍 |
余萍失踪以后,家属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到居住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费尽周折,才打听到余萍被北京派出所绑架并劫持到了广州市洗脑班。
位于广州市谭岗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的广州市洗脑班 |
十月二十四日,家属来到洗脑班了解情况,李姓主任(司法警察,警号:4472021)、女警(司法警察,警号:4472042,据说是机关干警)和另一位女警(司法警察,自称大队干警,一九六四年出生)接待了家属。大队干警称他们十月二十三日已经从派出所拿到了家属的电话,交待了区里的那个强哥(“610”人员)叫派出所打电话给家属,说余萍需要完成这里的“学习”,通过验收后才能回家。他们拒绝给家属提供余萍在洗脑班的书面证明,原因是洗脑班的材料是不公开的,上次给海珠区一个出了班的一个学员复印了一份材料,结果政法委追究他们的责任,还差点被处分。
因为担心余萍的生命安全,十一月九日,家属和律师一起来到洗脑班,想了解余萍的一些情况。但家属和律师没有得到余萍的任何消息。洗脑班一位四十多岁、脸色微黑、稍胖、身高一米六几、着便服的男工作人员一见律师就暴跳如雷,试图抢走律师证,未果后对律师大声咆哮:律师是为政府服务的,要听党的,你知道吗?还威胁律师:信不信我揍你!
十一月十四日,家属打电话到洗脑班问余萍的情况,洗脑班态度十分恶劣,说余萍已经不在洗脑班了,让家属去找北京派出所。家属来到北京派出所后,见到了办案警察——第四行政组的胡小班。胡警察明确告诉家属,公安分局根本没有立案,是国保把余萍带到洗脑班的,因此派出所不可能去洗脑班提人。
因为广州天气已经变凉了,市民普遍换上了秋衣,余萍还只有夏装。十一月十七日,家属便去洗脑班送衣服。女值班人员开始答应收下,但打了一个电话后,脸色顿变,态度也变的非常不友好,拒绝接收家属送来的衣服。说上面说了,家属要先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同意了才能送衣服过来。家属再三请求,说天气凉了,担心妈妈冷,请她帮个忙,再和上面沟通下。值班人员就又打电话给上面,上面答复说:还是按规矩来吧,让家属先联系我们。家属便问值班人员上面的电话,但值班人员不给。因此家属一直也无法联系到这个上面。
家属着急地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等到洗脑班让家属去送衣服的电话通知。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属再次带着衣服来到洗脑班。男值班人员说二大队的李队当天值班,田队是第二天值班,说送衣服由管理科负责,让家属其他时间再来。家属再三请求,值班人员答应把衣服留在值班室,第二天交给田队。家属把衣服放下后坐公交车往回走,坐了几站后,值班人员打电话把家属叫了回去,说上面不让收衣服,让家属其他时间再来。家属只好又把原本放下的衣服又拿回来。
至此家属仿佛明白了,这个神秘莫测的、永远联系不到的、阻止家属送衣服的这个上面估计就是管理科的田队(田丽辉)。
余萍女士,广西灵山县人,原灵山县小学语文老师。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被绑架,后被诬判五年多,劫入广西女子监狱,经历了野蛮灌食等迫害,九死一生的她二零零六年初才结束冤狱回家。回来后失去工作,家里经济非常紧张,在丈夫去世后,余萍女士勤俭持家、含辛茹苦的将两个儿子都培养到大学毕业,她是个好母亲。
余萍没有违反刑法,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没有违反戒毒法,她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同时广州市洗脑班不是看守所,不是拘留所,不是戒毒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和法律依据情况下,强制关押余萍,已经涉嫌严重的非法拘禁,严重无法律依据的侵犯余萍的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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